第34章夺权叶经年“先抄家再封门!”(1 / 2)

第34章 夺权 叶经年:“先抄家再封门!”

那伙人最初给的契约是十贯钱用上一年还十一贯。但真正签字时, 有人负责引借钱人注意力,有人负责调换契约。契约内容可不像九十三归那般仁慈,而是利利。一旦拿不利钱就要用铺抵押。

那伙人配合的如此天衣无缝, 自然是经年累月练就的。

次数多了就不可能每个借钱被坑的商户都胆小如鼠惧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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